說明:
一、依據本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運用課室英語能力認證計畫及本局114年2月7日南市教課(一)字第1140170139號函續辦。
二、本案係彙整本次課室英語能力認證之委員審查綜合意見,檢附旨揭意見表供未通過認證之教師參考。
進階搜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