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轉知內政部移民署「112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(勵)學金計畫」一份(詳如附件)。 二、有意申請且符合資格者請先填寫資料於申請書範本及切結書,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,於113年2月15日(星期三)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,由校方完成系統報名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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