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一、依據勞動部107年5月9日勞動秘文字第1070115707號暨108年4月29日勞動秘文字第1080115657號函辦理。 二、勞動部搬遷辦公新址前已函知各機關,惟部分機關未即時更新,仍有部分公文、信件或包裹郵寄至舊址(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9樓),經勞動部電洽部分誤寄機關,原因大多為公文系統地址欄位尚未更新或機關承辦人員沿用舊(例)稿及舊有資料等情形所致。 三、為免上開郵件因寄送舊址再轉寄勞動部致延誤時效,敬請各機關依勞動部新址寄送相關郵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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