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06年6月9日臺教授青字第1060000229號函辦理。
二、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建置創創點火器網站與成立Facebook、Line@生活圈等虛擬交流平臺及辦理指揭方案系列實體活動,請參考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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