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有意願申請學生之法定代理人,依規定期程提出申請。 說明: 一、依據「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條例」辦理。 二、申請期程:108年4月1日(星期一)至4月30日(星期二)止。 三、繳交文件:申請書一份(相關證件影本需蓋私章),影本五份。 四、詳細內容請參照連結http://nonschool.tn.edu.tw/。
p.s因收件後,需檢核文件是否齊備、補件、裝訂、蓋印等流程,故請有意申請者盡量於4月20日前繳交申請文件至教務處,以便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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